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绩效自评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
石柱县2023-2024年自然灾害冬春救助工作已完成,为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我县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预算情况
2023年12月19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县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07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渝财环〔2023〕95号)。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渝财环〔2023〕95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分解下达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07万元(石应急发〔2023〕51号),用于受灾群众冬春期间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68号)要求,经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会商,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石应急发〔2023〕51号),下达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47万元,其中: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507万元,地方救灾资金55.741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优先做好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245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渝应急发〔2022〕76号)等规定,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我县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 户报、村(社区)评、乡镇(街道)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按标准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分析
(1)数量指标
①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人数: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30000人,实际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2071人,完成率100%。
②冬春救助受灾困难群众户数: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20000户,实际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0759户,完成率100%。
③冬春救助发放金额: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507万元,实际发放金额562.741万元,完成率110.99%。
(2)质量指标
①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使用率均为100%。
②冬春救助标准:年度指标值大于等于150元/人,实际发放标准为人均175.46元,完成率116.98%。
③“一卡通”审批系统发放率:救灾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打卡发放率达100%。
(3)时效指标。
①下达冬春资金计划所需时间:年度指标小于等于10日,实际下达资金计划8天(2023年12月19日收到上级下拨资金文件,12月27日分配资金至乡镇(街道))。
②发放冬春救助名册公示时间:年度指标大于等于5日,实际公示时间为7天。
③收到冬春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年度指标小于等于30日,实际下达资金计划5天(2024年1月6日收到县财政局拨付资金,2024年1月10日完成全部资金的打卡发放。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保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所需,减轻受灾家庭的经济负担,使群众获得救助,有效降低了受灾群众经济损失。
(2)社会效益指标
①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度过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稳定。
②灾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无负面舆情和事件。
(3)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项目实施,受灾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得到了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在救助过程中,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 户申请、村(社区)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需救助受灾困难群众全部得到有效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满意度100%,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无投诉情况。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无偏离。但部分乡镇(街道)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对冬春救助政策把握理解有所欠缺,加之今年资金发放时间较为紧张,对资金研究分配、公示和系统造册等流程的处理效率有待进一步强化。
下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以检代训、现场指导,努力提升灾害信息员的业务素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结果应用。我局将及时对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并将作为以后年度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结果公开。通过石柱县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总体自评
我县严格按年初目标,做好冬春临救助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及时优质高效完成此项工作,总体情况较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