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重庆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安办〔2022〕80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规范举报受理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规范举报受理机制,推动举报各环节有序衔接,闭环管理。请各有关行业部门明确两名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负责人(其中1名分管负责人,1名具体经办人员),并于9月27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2)。
二、强化信息报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接收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并将举报投诉事项(见附件3)于每月5日前报县安委办。
三、及时核查办理。各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及时受理、核查,按照重庆市群众举报受理系统(12350平台)的职责分工与办理时限,加快立案查处及奖励兑现工作。每月将举报投诉事项的办理进度(见附件3)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每月通报各部门举报事项受理及办理情况。
邮箱:szxyjj12350@163.com,联系人:王颖,联系电话:73325500。
附件:1.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
2.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联系人员统计表
3.石柱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登记表(X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事项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近期,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专班在对有关部门和区县调研督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宣传工作一阵风、办案执法力度弱、奖励标准执行不严格、数据录入统计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流程,全市一盘棋推进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重要节点工作力度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巨大能量,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一是宣传要强化。加强企业工作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宣传,分别张贴18个行业领域安全举报奖励子项和奖励标准清单,标语、海报、横幅等损毁、遗失的要及时补齐,要保证整体氛围只能强化不能减弱。二是人员要到位。专班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事情有人落实。三是执法要加强。坚持有案必查,查实有结果,闭环运行。
二、及时进行数据录入、统计和上报
一是报送口径要统一。所有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统计数据以群众举报受理系统汇总为准,市安委办将以此数据作为工作考核通报依据。二是数据填报要及时。各级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准确录入数据,包括电话、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所有群众举报投诉的数据,均要及时统计上报,确保工作成效得到真实反映。
三、严格执行奖励标准
一是做到应奖必奖。凡属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清单内容,查实必奖,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兑现奖励。二是做到奖励标准统一。所有奖励发放,均要按照《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渝安办〔2021〕49号)执行,不得以“最高”“不超过”等字眼模糊奖励标准,严禁少发、漏发、不发、乱发奖励。各区县对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以外的非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可结合实际制定举报奖励标准。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