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094472999/2026-00049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应急局 [ 发文字号 ] 石地指发〔2026〕10号
[ 标 题 ] 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全县防汛、地灾雨情应急响应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7-04 [ 发布日期 ] 2026-07-06

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终止全县防汛、地灾雨情应急响应的通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气象测报,预计未来一周我县天气以晴好天气为主。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柱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指挥部决定于749,终止针对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黄水镇、悦崃镇、马武镇、沙子镇、龙沙镇、三河镇、大歇镇、桥头镇、冷水镇、黄鹤镇、枫木镇、新乐镇、金铃镇三星乡、六塘乡三益乡、中益乡、龙潭乡21个乡镇启动的防汛、地灾雨情级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及时自主研判,通过AI+防汛救灾”填报应急响应终止情况。

县级应急响应虽然终止,但应急值守仍不可大意。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扛起防汛救灾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惯性思维,完善洪旱灾害应对处置体系。持续抓好查险清患、补短强弱、统筹调度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大灾巨灾的应对处置能力,坚决打赢防汛救灾大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740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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