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增加部分乡镇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县气象部门最新预测,2日15时—3日20时我县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过程累计雨量30~100毫米,局地100~11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强降雨落区扩大、强度增强,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决定自7月2日16时起,针对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黄水镇、沙子镇、三河镇、桥头镇、冷水镇、枫木镇、三星乡、六塘乡、三益乡、中益乡、龙潭乡等14个乡镇(街道)启动县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维持马武镇、黄鹤镇、新乐镇、金铃镇等4个乡镇县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1名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18时前通过“141”基层智治平台中的“AI+防汛救灾综合场景”填报本轮过程响应、坐镇、转移(动态填报)等应对工作情况。
二是要高度警惕山区降雨突变超预报情况,出现预警信号短时连续升级时,必须采取熔断管控等措施。特别是前期已出现多轮强降雨,要关注本轮降雨叠加效应。
三是要加强预警叫应闭环,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强化“技防+人防”叫应举措,通知到每一户、每一人,确保覆盖辖区全部居民、包括临时外来人员。高风险区域要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严格落实“三个必转”“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做到白天提前转、夜间不冒险,确保应转“早转、快转、尽转”。
四是严格按照《关于极端强降雨安全防范应对十条硬措施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石防减救灾委办发〔2026〕18号)要求,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五是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在高风险区域前置备勤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巡护,临灾及时有效开展先期救援处置,确保安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2日16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