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7094472999/2026-00046 [ 主题分类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应急局 [ 发文字号 ] 石地指发〔2026〕9号
[ 标 题 ] 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雨情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7-02 [ 发布日期 ] 2026-07-02

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雨情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石柱县气象台发布《12小时预警》,受副热带高压外围暖湿气流和切变线共同影响,预计今天白天到明天白天,我县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最强降时段为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220—320时),大部地区中到大雨,东南部局地暴雨。

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于20267121起,县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按照《石柱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我县决定于7211针对金铃乡、新乐镇、黄鹤镇、马武镇、枫木镇、黄水镇、冷水镇、中益乡、沙子镇、三益乡、悦崃镇、龙沙镇、大歇镇、桥头镇、三河镇、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六塘乡、三星乡、龙潭乡共21个乡镇(街道)启动地质灾害雨情级应急响应。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范应对。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和危岩、危石崩塌的突发性、偶然性,切实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加强巡查排查特别是道路交通沿线、房前屋后、学校、厂矿工地、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防范区,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对易发落石、崩塌路段采取临时断道等管控措施。

三、及时预警叫应。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做到应撤尽撤、应撤早撤、不落一人;要做好撤离管控,严禁擅自回流。

四、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科学开展应急处置,严防次生灾害。

五、做好信息报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配强值班力量,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重要信息。


石柱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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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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