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雨情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石柱县气象台发布《12小时预警》,受副热带高压外围暖湿气流和切变线共同影响,预计今天白天到明天白天,我县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最强降雨时段为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2日20时—3日20时),大部地区中到大雨,东南部局地暴雨。
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于2026年7月 1日21时起,对我县启动市级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按照《石柱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我县决定于7月2日11时针对金铃乡、新乐镇、黄鹤镇、马武镇、枫木镇、黄水镇、冷水镇、中益乡、沙子镇、三益乡、悦崃镇、龙沙镇、大歇镇、桥头镇、三河镇、南宾街道、万安街道、下路街道、六塘乡、三星乡、龙潭乡共21个乡镇(街道)启动地质灾害雨情Ⅳ级应急响应。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防范应对。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和危岩、危石崩塌的突发性、偶然性,切实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抓好防范应对工作。
二、加强巡查排查。特别是道路交通沿线、房前屋后、学校、厂矿工地、人员密集区域等重点防范区,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对易发落石、崩塌路段采取临时断道等管控措施。
三、及时预警叫应。要严格落实叫应机制,做到应撤尽撤、应撤早撤、不落一人;要做好撤离管控,严禁擅自回流。
四、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工作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及时科学开展应急处置,严防次生灾害。
五、做好信息报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配强值班力量,及时报送灾情险情等重要信息。
石柱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7月2日
(部分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