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地灾雨情县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县气象部门测报,受西南涡和副热带高压外围暖湿气流共同影响,21日午后到22日夜间(21日14时—23日08时),我县有新一轮强降雨。累计雨量大部乡镇(街道)70~100毫米,局地100~12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决定自6月21日10时起,针对马武镇,黄鹤镇,新乐镇,金铃镇,龙潭乡5个高风险乡镇启动县级防汛、地灾雨情Ⅲ级应急响应,针对其余26个乡镇启动县级防汛、地灾雨情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1名党政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11时前通过一表通填报本轮过程响应、坐镇、转移(动态填报)等应对工作情况。
二是要高度警惕山区降雨突变超预报情况,出现预警信号短时连续升级时,必须采取熔断管控等措施。特别是前期已出现多轮强降雨,要关注本轮降雨叠加效应。
三是严格落实“四临”(临坡、临崖、临沟、临水)区域、
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老弱病残孕高风险人群,养老院、小学幼儿园、野外宿营景区、切坡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的预警叫应、避险转移和熔断措施。高风险区域要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四是严格按照《关于极端强降雨安全防范应对十条硬措施
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石防减救灾委办发〔2026〕18号)要求,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
五是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在高风险区域前置备勤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巡护,临灾及时有效开展先期救援处置,确保安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6年6月21日10时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