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的核心内容有哪些?
日期: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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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共7大条21项具体措施:
一是明确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限。《通知》明确了送国家审查、市级负责、区县负责的三级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其中,高风险非煤矿山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审查;市级负责执行的国家审批决定,负责实施行政许可;并延续以往做法50万吨/年(不含)以下的项目,以及风险性较小的项目由区县负责的设施设计审查;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新增属地区县负责辖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
二是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工作。对矿山安全评价资质管理、评价结论的确切性、评价专业技术要求作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安全设施设计编制,重点对安全设施设计编制、方案编制目标导向、技术标准、变更管理作出规定。
四是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从现场核查(踏勘)、实质性技术审查、科学核定实际生产规模、“三同时”审查流程4个方面作了规范。
五是规范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主要从基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作了强调。
六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重点是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改革、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七是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安全技术服务责任、实施要件和要素“双审查”、严格行政许可工作纪律。
总体来讲,《通知》从矿山安全许可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了规范,与时俱进贯彻落实了渝安办〔2024〕74号《关于扎实推进工贸八大行业和非煤矿山八项重点工作措施的通知》全生命周期全方位治理的新思路,同时创新实施要件和要素“双审查”制度,强化技术服务机构对安全评价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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