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行使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情节有?
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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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行使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情节有以下七种:
(一)违法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社会影响;
(二)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三)违法行为的具体方式或者手段;
(四)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
(五)违法行为当事人是初犯还是再犯;
(六)引发事故的隐患存在时间长短;
(七)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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