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的报告
根据《石柱县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号)以及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石柱县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5年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矿山环保及整改工作。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中,发现兴达建材厂未按开采方案逐阶开采、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后,我局立即督促企业停止原采矿区域作业,并要求其清除悬浮石,在下方设防滚石挡墙和警示警戒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同时,责令企业重新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对原采矿区域下方加工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搬迁。2024年底,该企业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新办公房已投入使用,新加工区建设完毕,且按照新的安全设施设计自上而下规范开采并留设台阶,坚持边开采边复绿的工作方案。兴达建材厂在整改过程中,积极落实矿区复绿工作,有效减少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我县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7家。通过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执法检查“三部曲”,我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未发生过生态环境事故。一是督促各涉危单位必须按照环保规定要求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完成了西沱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隐患整改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发改委进行长输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实现了长输管道隐患整治率达100%。三是聘请市危化专家到危化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诊断,共排查整治隐患105个,整改率100%,有力促进危险化学品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四是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近几年来,查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3起,非法储存1起,收缴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2.8吨,取缔纳入禁放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13个,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2000多件,行政拘留23人,刑事判处6人。
(三)筑牢防灾减灾防线,守护人民群众安全。一是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召开自然灾害工作会议、推进会、高危险期研判和部署会。根据各级领导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跟踪督查、及时研判。对各乡镇(街道)、林区、水库、河流、地质灾害点及相关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并采取随机暗访抽查,结果全县通报,纳入年底考核。三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出台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落实,并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
(四)抓好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建设和调度。全县形成了以县级综合库为主体、区域中心库为支撑、乡镇(街道)储备站为基础、村(居)储备点为前置、小区(院落、家庭)储备室(包)为辅助、社会物资储备为补充的“5+1联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一是整合部门储备资源。将环保、水利等13个部门的应急物资储备进行整合,由县应急管理局实行统筹规范管理,大幅提升了物资统筹利用效率。二是分级分类储备物资。针对各类灾害特点,严格按照六大类开展应急物资“分级分类”储备,已储备各类应急物资(装备)8万余件。三是规范物资调用流程。坚持全县物资调用“一盘棋”,保障救灾物资高效有序使用。
(五)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联动。将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统筹纳入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内容。督促县生态环境局结合最新要求、实际情况等适时修订预案,同时将应急预案进行网上公布,确保预案可行、可操作。参加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与湖北省利川市、重庆忠县、丰都县、彭水等地签订签订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协议,实现灾害预警、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资源共享和深度合作。
(六)抓好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专项整治。县持续开展抗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完善了防震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把防震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同时,对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防震安全运行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少数矿山环保治理能力偏弱,现场管理有差距。一是受当前建材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少数矿山经费投入不足,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二是由于个别矿山部分岩层段较为破碎,同时存在溶洞及裂隙发育等地质灾害,加之企业因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差距,存在局部台阶留设不规范的问题,对后期生态环境修复有一定影响。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包含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废弃等多环节,涉及监管部门多、单位多,企业多,专业性强。目前,一是信息化建设共享不足,存在堵点和断点,各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不能互通互连。二是相关监管部门危化专业监管人员不足,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欠缺,专业能力较弱,在日常环保监管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部分乡镇(街道)主动打击查处力度不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力度不够,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值班执法人员少,执法能力弱。
(三)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足。一是应急物资储备品种仍不齐全,部分特殊场景物资保障存在短板;二是部分物资储备数量难以满足日常及突发救灾工作需求,应急响应时保障压力较大;三是应急物资储备财力投入不足,制约了储备规模和品质提升;四是缺乏专业管理人才,物资维护保养、台账管理等工作专业性有待加强。
(四)前期修建的部分重大工程建设未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如全县水库除藤子沟水库外,其余水库均未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老旧设施因历史原因抗震标准偏低,彻底改造存在资金和技术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监管力度。为切实维护矿山开采与生产的规范秩序,必须坚定不移地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增加对管理不规范矿山企业的执法频次,邀请市级专家一同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对矿山企业的开采规划、生产流程、安全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督促矿山企业始终依法依规进行开采和生产,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二)深化生态保护举措。鼓励矿山企业将生态保护与修复视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责任,加大资金、技术和人力投入,深入研究并探索更多适合本地矿山地质条件、生态特点的生态修复技术和模式。针对不同矿山的土壤类型和植被破坏程度,采用植被重建、土壤改良、废弃矿渣综合利用等技术手段,提高矿山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引导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遵循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开采工艺,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通过建设绿色矿山,不仅提升矿山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还能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互利共赢,为全生命绿色智慧矿山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合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对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有效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效能,为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