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派往石柱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人员的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派往石柱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派往石柱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从事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应急救援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次招录男性,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及以后出生),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2.自愿从事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奉献精神。
3.身体条件要符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持有B1类驾驶证件及以上或取得篮球、足球等体育特长相应证书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以及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色盲、弱视及耳聋者。
8.残疾及有影响救援工作的慢性疾病,半月板、腰椎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糖尿病、骨质疏松患者。
9.重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10.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的。
11.其他经医生确诊不适合从事救援工作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三、福利待遇
1.薪资待遇:基本工资+绩效+备勤出勤补助+考核奖励。同时按规定享受工会活动的相关福利待遇。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8:00时止。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填写《应急救援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3.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金田创业大楼513室)(报名电话:73357002黎老师)。
4.报名所需材料:持本人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职业资格证、退伍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和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所持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信息后当场退还。
(二)体能测试
1.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内容:按照《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训练与考核大纲》2024版要求确定测试项目,分为必考项和加分项。必考项为3000米、引体向上、翻越2M障碍板(必考项须同时达到考核标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加分项为单杠二练习。
(三)面试
体能合格者进入面试,若体能合格人数超过招录人数的2倍,则按照体能成绩排名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以问答的方式开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对处置等能力。根据面试结果,考核小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自身因素体检不合格名额由面试成绩相应递增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治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聘用
1.试用期。体检、考察合格后,与我公司签订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
2.正式聘用。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与我公司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派遣人员聘用后,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3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照《石柱县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管理制度》第二章相关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应急救援人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家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
应急救援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1寸红底照片 | |||
出生年月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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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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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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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学历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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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证件种类及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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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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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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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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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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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姓名、职业、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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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月日 |
(注:此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2: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序号 |
测试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引体向上 (必考项) |
正手握杠,35周岁以下基础成绩2分钟之内完成8次,36至40周岁基础成绩2分钟完成7次,41至45周岁基础成绩2分钟完成6次,得基础分18分;规定时间内每多完成1次在基础分上加1分,30分封顶。动作不规范(例如下颚未超过横杠上沿,身体下落时手臂未打直)不计个数,测试中途双手脱离单杠,测试停止。 |
每人1次机会。 |
2 |
翻越2米障碍板 (必考项) |
翻越上障碍板,从障碍板另一边下到地面;成功得30分,未成功翻越不得分。
|
每人3次机会 |
3 |
3000米长跑 (必考项) |
35周岁以下基础成绩15分20秒,36至40周岁基础成绩16分20秒,41至45周岁基础成绩17分30分钟,完成得基础分18分。测试人员完成时间在基础时间内每少20秒加1.5分,30分封顶。 |
每人1次机会。 |
4 |
单杠二练习 (加分项) |
正手握杠,卷身上杠绕杠一圈后双臂打直悬杠为1个;每完成一个得2分。 |
每人1次机会。 |
注:体能测试共3项,总分90分。引体向上30分、翻越障碍板30分、3000米30分,测试完后按所得成绩排名,每项必须达到
基础成绩。另设1个加分项,每完成1次加分项规定动作,即在其余三项基础的分之和上加1分,10分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