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通知〔2023〕5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石柱县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执法,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石柱县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石柱县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养企业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时序稳定向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管理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分类进行细化并落实,建立和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二、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石柱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春林
副组长:周明亮、牟显平、冉隆科、马泽林、周永凡、曾娅琴、邓大胜、黎万梅、熊杰锋
组 员:陈卫清、熊文坤、方茂发、杨家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避免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能。
2.坚持“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原则。坚持以化解风险、遏制事故为目标,突出高危行业领域这个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3.坚持“分类执法、无事不扰”原则。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守法状况,将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少执法或者不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要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四、分类执法
分类执法要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基本依据,结合企业自身安全生产特点、重大隐患情况、发生事故情况及守法状况,划分为A、B、C、D四个类型,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
1.A类。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实施过行政处罚、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占比10%左右。对此类企业,以提供政策支持及法律服务为主,原则上不进行执法处罚。(高危行业除外)
2.B类。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未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占比50%左右。对此类企业,采取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按照三年全覆盖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
3.C类。三年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占比30%左右。对此类企业,采取1个执法年度内实现1次全覆盖执法。
4.D类。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被应急管理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或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占比10%左右。对此类企业,采取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最少实现2次全覆盖执法,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执法频次进行重点执法。
五、工作要求
(一)确定执法企业名单。各相关科室要把推进分级分类执法作为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结合本行业领域企业数量、安全生产特点,明确执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分类精准执法。各相关科室要在2月底前,按标准将本行业执法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类型,建立完善执法企业基本信息库,4月底前将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统计表(附件1)报行政审批科。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企业分类和基本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逐步建立形成信用联合奖惩长效机制。
(三)严格落实执法要求。各科室要结合推行分级分类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精准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将任务分解到人。局领导小组将严格落实执法工作月统计、季分析、半年通报工作制度,加大对“零执法、零处罚”科室督查问责力度,努力解决执法走过场、“宽、松、软”、不精准、“一刀切”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实践,开拓创新。要大胆实践,努力尝试以企业信用等级为核心,结合企业其他特征和行业特点细化企业分级分类规则和标准,创新分类管理手段和措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