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领导下,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心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全县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增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仍然存在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相对薄弱、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不强、安全生产防控形势依旧严峻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全县康养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安全需要以及科技创新等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注入了新动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亲临石柱视察时做出的系列重要的指示要求,进一步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县委、县政府将《石柱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列为县“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和县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实际需求,组织编制本规划。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4.《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渝府发〔2021〕27号)
5.《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石柱府发〔2021〕17号)
6.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57号)
三、目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本《规划》是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首个五年规划,是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内推进我县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同时也是全县应急管理领域落实《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石柱府发〔2021〕17号)有关部署的具体举措。
四、主要内容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应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亲临石柱视察时做出的系列重要的指示要求,坚决落实国家和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灾害隐患,积极应对处置各类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事故,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具有石柱特色的“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我们立足全县应急管理实际,参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设置“十四五”期间应急工作的总体目标、分类目标和核心指标。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分类目标体现在5个更加: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风险防控更加精准、应急能力更加高效、资源配置更加有力、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核心指标共设置安全生产、灾害防治二大类共6项指标,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年累计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起以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下降37%、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比例 ≤1%、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人、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人。
(二)主要任务。“十四五”期间,重点从7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21项任务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综合监管能力。要优化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健全应急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法制体系,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2.强化风险预防治理,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要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加强风险监测预报预警,着力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