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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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渝安委〔2018〕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9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请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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