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以及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拟订相关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监管责任,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实施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管理科、综合监管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57.72万元,支出总计357.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7.95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支,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5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17.95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7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57.7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7,217.95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其中:基本支出188.53万元,占52.7%;项目支出169.19万元,占4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7.7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17.95万元,下降95.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支,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0.95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入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54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部分项目资金转为预拨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0.95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54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部分项目资金转为预拨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1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社保基数调整,导致费用正常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323.20万元,占9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53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部分项目资金转为预拨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12.02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75.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和社保基数调整,导致费用正常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74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3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支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气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收入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支出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1万元,下降74.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三公经费的报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公务接待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及派遣车辆加油、过路费、购买保险和日常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9万元,下降79.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下乡、出差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2万元,下降4.6%,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0.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医保调研、工作交流学习、工作对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3.8%,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下降63.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公务接待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6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公务接待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公务接待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33万元,下降8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决算公务接待只含医疗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药物采购中心独立编制决算报告。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桌椅、柜子等固定资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98.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 | ||||
区县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
区县财政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
区县医保部门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
年度资金情况 | 本年预算98.90万元,支出59万元,结余39.9万元,执行率59.66% | ||||
年度 目标 | 科学确定救助对象范围,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
医药机构编码维护率 | 100% | ||||
医师药师护士编码维护率 | 100% | ||||
15项医保标准编码落地使用率 | 100% | ||||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 | ≧60% | ||||
二级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比例 | ≧70%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比例 | ≧60% | ||||
质量指标 | 医保法治建设能力 | 有所提高 | |||
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 有所提高 |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 | 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 | ||||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有所提高 |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有所提升 | ||||
医保宣传能力 | 显著提升 | ||||
医保标准化水平 | 显著提升 | ||||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 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 | ||||
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 | 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 | ||||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 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 | ||||
集中采购落实情况 | 按时按要求落实和执行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9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邹雪姣 023-7331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