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生育、医疗救助等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监管,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负责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实施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4.负责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5.负责拟订本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二)机构设置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2019年3月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医疗救助职责,重新组建医疗保障局,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药品采购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药品采购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146.92万元,支出总计12,146.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3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以及2019年的财政对医疗基金的补助收入只包含4-12月的收入。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4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3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以及2019年对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只包含4-12月的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41.92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05万元,占1%。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4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0.3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以及2019年对医疗基金的补助支出只包含4-12月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704.33万元,占5.8%;项目支出11,442.59万元,占94.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146.9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00.34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2.34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减少18,737.02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对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纳入我单位预算,而年终决算时财政又未将该项目资金纳入到我单位决算,导致年初预算和年底决算相差较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2.34万元,增长117.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37.02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对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纳入我单位预算,而年终决算时财政又未将该项目资金纳入我单位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我单位职能职责不在该项目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局在该项目安排的财政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50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0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人群医疗费、扶贫济困医疗基金补助、健康扶贫医疗补助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892.86万元,占9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07.02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对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纳入我单位预算,而年终决算时财政又未将该项目资金纳入我单位决算。
(4)住房保障支出28.7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根据职工工资的正常晋升,公积金正常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24万 元,增长72.6%,主要原因是2020年目标绩效考核标准增加,我单位在职人员增加,相应的五险一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7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相应增加,以及物价上涨,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均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2.00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财政在安排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补助时减少了在该项目中安排资金。本年支出10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2.00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财政在安排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补助时减少了在该项目中安排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9万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三公经费的报销。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16万元,增长112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度3月才新成立,“三公”经费只有后面三季度的费用支出,而且2019年我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故决算时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导致我单位三公经费增长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0年我单位无出国出境事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020年公务车购置费19.1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我单位执法监督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采购标准,压缩成本,节约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未配置公务用车,2020年新购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及派遣车辆加油及过路费、购买保险和日常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97万元,下降72.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据实合理审核公车加油及过路费的报销。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配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交叉检查接待、医保调研接待费、工作交流学习接待、工作对接接待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7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无接待预算,无支出,不能突破年初预算支出,控制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杜绝铺张浪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01元,车均购置费19.15万元,车均维护费5.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才成立,2019年的支出只包含了4-12月,2020年包含的是1-12月的支出,同时2020年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辆,相应的费用有所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属于正常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54.1%,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举办居民医保筹资参保、医保基金监督会议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单位举行对医疗机构培训次数增加,主要对药品集中采购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桌椅、电视机、热水器等固定资产。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90577.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石柱县2020年居民医保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居民医保 | |||||
区县 | 石柱县 | |||||
区县财政部门 | 石柱县财政局 | |||||
区县主管部门 | 石柱县医疗保障局 | |||||
年度资金情况 | 本年收入37757.9万元,支出37868.08万元,累计结余17349.79万元。 | |||||
年度目标 |
使全县参保群众医疗有保障,预防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发生,全县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一站式”即时结算达全覆盖。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完成情况 | 自评得分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保人次规模 | 市医保未下达任务 | 参保453835人, 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 10 | |
质量指标 | 医保待遇支付 | 按医保政策报销 | 2020年我县居民医保支付待遇146.49万人次、医保统筹报销34227.24万元。 | 20 | ||
时效指标 |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 不低于上年 | 全覆盖 | 20 | ||
效益指标 | 经济 效益 | 筹资参保 | 逐年提高 | 2019年筹资款11481.31万元,2020年筹资款12480.17万元。 | 10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参保人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明显提高 | 已实现明显提高 | 10 | ||
贫困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度 | 有效缓解 | 按标准实施医保和救助,医疗费用报销不低于9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政策逐步完善,成效明显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政策知晓率 | 逐年提高 | 已实现逐年提高 | 20 | |
工作满意度 | 逐年提高 | 达90%以上 | ||||
评价 结论 | 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总得100分,自评等级:优。 | 1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黄涛琳 联系方式:7331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