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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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规机构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元) |
石医保处罚字〔2024〕第005号 | 石柱万寿医院有限公司 | 过度诊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 | 责令改正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退回基金17,385.62元,处罚款17,385.62元。 | 17,385.62 |
石医保处罚字〔2024〕第006号 | 石柱合协医院有限公司 | 过度诊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 | 责令改正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退回基金4750.9元,处罚款4750.9元。 | 4,750.90000 |
石医保处罚字〔2024〕第007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 责令改正,退回基金9,313.24元,处罚款9,313.24元。 | 9,313.24 |
石医保处罚字〔2024〕第008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中心卫生院 | 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 责令改正,退回基金15,182.21元,处罚款15,182.21元。 | 15,182.21 |
石医保处罚字﹝2024﹞第009号 | 石柱黎民医院有限公司 | 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 | 责令改正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退回基金28212.24元,处罚款28212.24元。 | 28212.24 |
石医保处罚字﹝2024﹞第010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过度诊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七项。 | 责令改正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退回基金11089.97元,处罚款11089.97元。 | 1108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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