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大 中 小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渝财公告〔2025〕66号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2025年实际执行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 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 2025 年12月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 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序号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 1 | 县医疗保障局 | 1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渝财综〔2021〕3号 | 1.按件计收: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