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6166912/2026-000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医保局 [ 发文字号 ] 渝财公告〔2025〕66号
[ 标 题 ]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 2026-01-23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布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渝财公告〔2025〕66号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2025年实际执行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5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 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 2025 12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 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512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229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202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县医疗保障局 1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渝财综〔20213 1.按件计收: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件;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
2.
按量计收: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页;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页;201页以上的部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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