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6166912/2025-0002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医保局 [ 发文字号 ] 红头便签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液系统、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 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液系统、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 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液系统、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

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液系统、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血液系统、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7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12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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