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6166912/2024-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医保局 [ 发文字号 ] 石医保发〔2024〕23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的通 知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日期 ] 2024-04-0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的通 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的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2024一季度居民医保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上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数98%以上。重点抓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稳定脱贫户等8类困难人群参保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实现100%参保

二、抓好重点环节

(一)要摸清底数。乡镇(街道)要对本区域内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信息进行分析对比,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实时更新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

(二)要找准原因。乡镇(街道)要根据新的情况变化,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情况,去做政策解读、宣传把政策讲清楚。重点针对2023参保2024未参保人员深入查找原因,逐一分解,落实责任。

(三)要突出重点。乡镇(街道)要聚焦学生、儿童和新生儿、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精准参保,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要把民政、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困难人群作为兜底参保的对象,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资助对象一个不漏,各类困难群体应保尽保。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党的二十大强调,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基本医保覆盖全民的一个重要基础。做好这项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一个重要的政治责任。乡镇(街道)是筹资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筹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以赴,确保完成任务。

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乡镇(街道)要多渠道广泛深入做好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尤其是未参保特殊人群,扎实做好分析研判、精准施策,组织乡镇(街道)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乡村医生等人员力量进村入户,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展示、数据演示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参保缴费动员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314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              20243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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