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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日期:2024-08-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石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23-73323699

单位主要职责:职责任务:承担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及信息维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参保人员待遇及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等日常业务;承担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充保险的日常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工作;参与监督全县医保基金运行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及收费标准执行情况。

具体职责任务:

(一)协助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宣传、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承担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及参保资助工作;承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变更、注销、接续和转移工作;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三)参与推进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医疗保险总额控制指标、开展医疗保险年初预算及年终清算;承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结算工作;承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和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的初审、结算、支付工作;参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疾病及特殊药品使用资格审核工作。

(四)承担城乡医疗救助及其他各项补充保障对象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医疗救助对象的待遇初审和支付工作;承担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费用的初核、结算、支付工作。

(五)承担医疗保障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六)承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各类补充保障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基金支付及清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县内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会计核算、支付工作。

(七)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稽核的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本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参与辖区内医疗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定点资格认定;参与监督全县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及支付过程、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参与监督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执行情况;承担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服务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工作。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