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6166912/2021-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医保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石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113号)的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

1.优化提升服务效能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结合我局职能在该平台上线了18项服务事项,其中有7项实现了“一网”办理;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动态管理证明事项,推进告知承诺制。实时清理各项证明事项,并严格执行市县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不再收取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等4项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和异地就医医保证明等5项村(社区)证明事项。同时,对保留证明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对清单之外的证明不再收取;三是对经办业务所需提供的材料均形成了告知书共18个。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082号)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成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监管科,由综合监管科负责日常事务,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2020年,我局未印发规范性文件。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及参与行政检查人员均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且均参与行政执法培训并考试合格;二是为单位临时组建的2个执法队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录音笔、摄像机及数码照相机等执法记录设备,基本上实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在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方面,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服务监督业务经办规程(修订版)的通知》(渝社险发〔201590号)规定执行;四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在医疗保障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查实存在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且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按照规定移送县公安局。今年共向县公安局移送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案件1起,已立案1起。

4.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落实情况

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教育指导等执法方式。一是对网络审核中发现有违规违约的医疗机构,采用现场接受申诉并当场指出违规行为的方式,让医疗机构及时发现错误并纠正;二是对网络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涉及的违规费用,只等额扣回基金本金不作违规倍数处理。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落实情况

今年来,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求通过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有效保障了医疗保障基金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对全县辖区内505“两定机构”实行了全覆盖检查,抽审住院病历1568份,按协议约定共查处违规违“两定机构234,约谈“两定机构”负责人71人次暂停网络结算48,解除服务协议7家,追回违规基金122.43万元处违约金213.63万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1.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将法治建设方面的文件规章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学习;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局重点工作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本局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四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干部考评重点内容。

2.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一是在分工职责及AB角职责内认真履职,服从主要领导安排;二是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组会及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三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二、工作成效

在市医疗保障局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以法治为引领,全局真抓实干认真履职,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从参保—待遇享受—基金监管的“一条龙”式医疗保障服务,构筑起“病有所医”的风险屏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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