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1号)的规定,现将我办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政务公开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组织机构,进一步落实了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办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信息发布的日常工作,指定专门人员为信息员,专职发布政府信息,并公布了政务公开监督电话,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公开政务监督电话:61035868。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建立《石柱县信访办信息公开协调审查制度》、《石柱县信访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制度,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流程等,进一步加大了督导力度,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三)加强理论学习。通过专题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等理论的学习及落实,夯实全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基础。
(四)提升信息质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保密审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规定了审核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格式,确保公开信息格式的统一规范。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时间及信息归档和管理入手,以确保政务公开质量更高。
(五)健全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我办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力量到位。一方面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班子成员,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设立专门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信箱和监督电话,受理群众要求进行公开的专项政府信息的申请,以及接受群众对应公开而未公开情况的监督。将信息公开的工作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分值计算,确保做好工作见成效,落实工作有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8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余条。逐步开始以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渠道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通过信访接访、召开大会等方式回应公共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信息100余条,受理群众主动申请信息公开0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3次,举办专题培训5次,接受培训人数86人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告栏)20个。
(二)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务公开栏、公示板等渠道及时发布、公布政府信息。
(三)公开的及时性。我办公开的各项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无。
五、收费和减免情况
无。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