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17年部门预算
石柱县信访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信访维稳工作,实现信访工作目标管理;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到市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7.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人员编制22人,实有21人,余编1人,退休0人,遗属0人,汽车1辆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石柱县信访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办公室机关本级预算和石柱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预算。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1、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
2、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38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3871万元,比2016年增加49.0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871万元,比2016年增加49.04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工资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办机关和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信访维稳、处突等重点工作。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16年增加0 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0.4201万元,比2016年增加2.14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 19.8201万元,比2016年增加1.54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6万元,比2016年增加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和物价上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8.5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万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