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0X69454D/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信访办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22年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3-10-24 [ 发布日期 ] 2023-10-2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22年部门决算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2.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3.负责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分析和通报。

4.实施全县重大项目和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负责向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交办信访案件并指导开展信访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督促检查,推进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

6.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组成。人员编制22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22人,退休0人,遗属0人,公务用车1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机关本级,纳入本部门2022年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石柱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04.11万元,支出总计604.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0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4.1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04.1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0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其中:基本支出494.31万元,占81.8%;项目支出109.8万元,占1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4.1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54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4.1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54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47万元,占7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97万元,增长3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56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标准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21.59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标准提高。

4)农林水支出1.6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5)住房保障支出21.05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标准提高。

6)其他支出49.77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2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55万元、津贴补贴48.83万元、奖金54.81万元、绩效工资11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8.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4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2.39万元、住房公积金21.05万元、医疗费4.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4万元。公用经费8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62万元、印刷费0.35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2万元、邮电费3.23万元、差旅费15.54万元、维修费0.11万元、租赁费5.43万元、会议费0.15万元、会务接待费0.51万元、劳务费27.55万元、工会经费1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7.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7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44.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抓紧抓实过紧日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42万元、维修费0.11万元、租赁费0.06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劳务费9.02万元、工会经费4.4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新增汇总节点,无上年数据对比。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4000022P000055

自评总分:

100.0



项目主管部门:

09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财政归口处室:

506-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马小俊

联系电话:

61035871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4,135,736.06  

5,539,772.14  

6,054,152.14  




其中:财政拨款

4,135,736.06  

5,539,772.14  

6,054,152.14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治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回复率、化解率,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发展。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治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回复率、化解率,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发展。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治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回复率、化解率,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办理信访案件

1800

2068

0

100

20

20



干部接访下访

3000

3000

0

100

10

10



网上信访量占比信访总量

%

50

80

0

100

10

10

疫情原因,群众更多通过网上信访反映问题。


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干部接访下访化解率

%

95

95

0

100

10

10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

%

85

85

0

100

10

10



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

%

80

80

0

100

10

10



群众对信访办理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经费

项目编码:

50024022T000000133501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9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财政归口处室:

506-行财科

部门联系人:

马小俊

联系电话:

61035871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246,000.00

246,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246,000.00

246,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社会安全稳定

%

80

80

0

100

45

45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社会安全稳定

%

80

80

0

100

40

40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社会安全稳定

%

80

80

0

100

5

5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婧,联系电话023-6103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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