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22年部门决算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信访稳定工作,实现信访工作目标管理;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到市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7.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组成。人员编制22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机关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收入情况。
3.支出情况。
4.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支出情况。
3.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6103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