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0X69454D/2022-0003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信访办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21年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 2022-10-24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2021年部门决算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

2.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国家信访局、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信访稳定工作,实现信访工作目标管理;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到市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7.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组成。人员编制22人(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20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3人),余编2人,退休0人,遗属0人,公务用车1辆。2020年,我办调出2人,调入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1个,即机关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27.10万元,支出总计527.10万元。收入、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均增加12.7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2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1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2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3.30万元,占82.20%;项目支出93.80万元,占17.8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527.1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增加12.7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34万元,增长28.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34万元,增长28.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97万元,占65.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66万元,占10.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1万元,增长55.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标准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19.93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19.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74万元,占4.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2万元,增长23.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20.00万元,占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年初未预算,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6)其他支出63.80万元,占12.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80万元,年初未预算,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3.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8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1.17万元、津贴补贴24.18万元、奖金23.94万元、伙食补助费10.80万元、绩效工资75.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14万元、住房公积金21.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34.70万元。公用经费7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2万元,增长12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统计口径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26.04万元、劳务费10.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6万元、租赁费7.92万元、邮电费4.0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5.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万元,下降33.6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万元,下降34.2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区县信访办考察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9.5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下降31.9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0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26.04万元、劳务费10.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96万元、租赁费7.92万元、邮电费4.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2万元,增长12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统计口径变化。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450.00%,主要原因是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和疑难信访案件协调会议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660.00%,主要原因是信访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扶贫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527.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治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减少了信访存量和信访增量,提高了信访事项回复率、化解率,全面提升了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发展。全年预算数为409.75万元,执行数为527.10万元,完成预算的128.6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理信访案件2229件次,二是干部接访下访3124件次,三是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100%,四是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100%,五是干部接访下访化解率96.8%,六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95.1%,七是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86.1%,八是网上信访量占信访总量的67.2%,九是群众对信访办理满意度98.4%,十是预算执行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部门整体(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1年度

主管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实施单位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409.75万元

总量

527.10万元

­­128.64%

其中:财政资金

409.75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527.10万元

128.64%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治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信访事项回复率、化解率,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发展。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治访,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减少了信访存量和信访增量,提高了信访事项回复率、化解率,全面提升了信访工作效能和公信力,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信访案件及时受理率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

干部接访下访

3000件次

3124件次

10

10


时效指标

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网上信访量占比信访总量

50%

67.2%

10

10


数量指标

办理信访案件

1800件次

2229件次

10

10


数量指标

预算执行率

100%

128.64%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

85%

95.1%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疑难信访案件化解率

80%

86.1%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干部接访下访化解率

95%

96.8%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信访办理满意度

90%

98.4%

10

10


合计





100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023-6103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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