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0X69454D/2024-00010 [ 主题分类 ] 区县(自治县)政府 [ 体裁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信访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委办发〔2019〕21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简介
[ 成文日期 ] 2024-04-08 [ 发布日期 ] 2024-04-0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简介

【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综合性文稿拟草、机关建设、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财务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承担信访人才队伍建设、组织人事管理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干部学习培训和信访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年度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有关工作。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4楼402室,联系电话:023-6103586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接访下访科】

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承办市信访办和市级部门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访信息;转送、承办、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到县集体访;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接访工作;承办全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调研群体类信访问题;承办县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1楼101室(接访大厅),联系电话:023-8150317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信复查科】

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上级转送、交办、督办的来信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信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办信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诉讼代理职责。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4楼404室,联系电话:023-6103587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稳定督查科】

负责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实施全县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负责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部署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负责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和信访事项办理意见落实;负责就信访事项提出对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建议;牵头协调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信访。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42楼405室,联系电话:023-8150317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受理群众网上信访投诉,承办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和市信访投诉受理中心转交的网上信访事项,跟踪重点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承担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和县信访办公室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访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及信息资料的保管工作;承担网上信访代理的宣传、指导、统计等工作;负责跟踪网上信访代理事项办理进度;承担上级部门及县信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一)信息评估科。承担信访形势的预测、评估、统计、研判、汇总呈报工作。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4楼404室,联系电话:023-81503175。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网上信访科。承担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的收信、登记、转送、拟办;负责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收集、汇总。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4楼404室,联系电话:023-6103587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三)网络运维科。承担信访信息系统和县信访办公室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系统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保管。办公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新开路大安巷2号4楼403室,联系电话:023-6103586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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