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信访办公室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公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县信访办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党课、个人自学、干部网络学院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等,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2024以来,共召开专题学习会议4次。
(二)强化责任落实。我办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信访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普法宣传纳入信访工作要点,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并公示县信访办的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清单各项内容。三是每年办党组书记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定职责履行情况1次。
(三)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登记受理机制和标准,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受理、办理法治化,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归类引导,确保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受理。二是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机制,对需多跨协同的信访疑难复杂问题,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及时着急相关责任单位联合会商,优化方案,及时推动信访疑难问题化解。三是强化督查督导确保责任落实机制。我办成立5个督导工作小组,分别联系指导7—8个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的信访稳定工作,会同属地乡镇(街道)、涉事部门,通过会议研究、走访下访等方式,分析研判信访群众诉求、督促信访事项办理、加快疑难案件化解。
(四)强化依法治理。一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化运用“贵和工作法”,着力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全县排查重点信访矛盾纠纷管理的86件已化解85件,化解率98.8%。二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应评尽评、当否则否,今年以来,开展风险评估35件,其中高风险3个,停止或暂缓实施,做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应评尽评,确保重大项目科学决策。三是深入抓好维护秩序法治化,今年以来全县共打击越级进京走访、缠访闹访等违法上访行为12件次,其中行政拘留12人次,警告2人次,训诫45人次。
(五)强化氛围营造。一是全面落实“11355”法治化体系,聚焦“五化”“四到位”,持续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强化干部讲责、群众讲法。邀请市信访办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到现场给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授课培训,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同时将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县委党校常规培训,持续深化做好法治化宣传宣讲进部门、进乡镇和村社活动,营造更浓厚的信访法治氛围。二是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2024年共组织22名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制度性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与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的工作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二)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常态化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已经印发的关于“干部履职篇”和“群众依法篇”,以及市信访联席办编印的关于信访法治化工作规范等资料宣传学习宣讲还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对信访法治化“导引图”和“路线图”的深化运用不够到位。
(三)调解在信访矛盾化解中作用未充分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要求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对于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强调调解优先,调解无果后,再导入法定程序。个别单位未能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仍须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实施前的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做好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切实加大欠薪讨薪、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力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扎实做好初信初访化解。对尚未化解的涉群体疑难信访问题,属事和属地单位加强工作配合做好风险预判,严访串联集访。
(二)持续做好信访法制教育。组建宣讲队,赴33个乡镇(街道),对全体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干部实施法制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移动新媒体等载体,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充分运用LED显示屏、户外大屏等传播载体,各村社通过村村通广播等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化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强化信访事项规范办理。各责任单位切实提升办理质效,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全面回应群众诉求、实质解决反映问题,严禁以过程性工作代替处理意见。
(四)强化信访秩序维护。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各辖区派出所配合,对信访重点人员信访事项和前期违法信访情况做好梳理。根据情况综合研判各信访重点人员违法信访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我县信访秩序。
(五)狠抓法治队伍建设。认真持续组织好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培训工作,增强信访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