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柱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疗机构,委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石柱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石柱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3—2027年)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石柱县“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补短板、转模式、增效能,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有效提高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石柱县位于重庆市东部、长江南岸、三峡库区腹心地带,面积3012平方公里。全县辖3个街道、17个镇、13个乡,38个社区(居委会)、204个村。截至2022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9.13万户,总人口54.41万人,其中男性28.11万人,女性26.30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6.88(以女性为100)。常住人口38.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2.8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59.06%。
2022年,全县生产总值209.07亿元;财政支出80.18亿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4.11亿元;全县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591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872元、18323元。公路里程5650公里,年末技术等级公路里程分别是:国道336公里、省道255公里、县道1048公里、乡道818公里、村道3193公里。
2.居民健康状况。2022年,全县人均期望寿命78.23岁,婴儿死亡率2.35‰,孕产妇死亡率11.56/10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8.9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6‰,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29个,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64.94%。
3.医疗服务需求状况。2022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14.62万人次(门急诊214.00万人次)。其中,县级公立医院128.97万人次,占60.0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5.65万人次,占39.91%。县级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93.4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2.83%。县级公立医院住院病人手术15183人次,其中四级手术827人次,三级手术6236人次。全县出院患者占用总床日824575床日,出院125195人,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6.59天。
4.医疗卫生资源现状。2022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80个。其中,市属医疗机构1个,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1个、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1个,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各1个,直属单位5个,民营医院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个,乡镇卫生院30个,村卫生室211个。全县现有住院床位4820张,编制床位2677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6.92张。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17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360人,注册护士1734人,全科执业(助理)医师188人。常住人口中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2人。
(二)健康影响因素
1.区域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我县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是引起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糖尿病、高血压、精神病呈逐年升高的趋势,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
2.医疗服务供需状况。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仍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我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52人)、护士数(4.48人)已达到我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目标,但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6人)指标性数据还有较大差距。
3.医疗事业发展情况。重点专科建设滞后,缺乏权威的学科带头人;医院的一、二级学科分科发展不完善,二级专科力量薄弱;社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未能完全发挥。
4.社会经济发展因素。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以及群众生活方式和人口结构的改变,受环境因素的影响,疾病发生规律发生了新的变化,预计2027年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将达到34.39%以上,全县老龄化、高龄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护理、疗养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加凸显。
5.公共卫生重大风险。随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使得传染病总体发病得到很好控制,但病毒性肝炎、结核和性传播疾病等发病率仍居高不下,加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新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时发,同时地方病、职业病等流行依然严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平急结合、急慢分治、医养结合、中西医并重和多元发展,加快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发展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大力发展慢性病医疗机构和互联网医院,加强重大救治能力,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高质量发展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加医疗资源,优化卫生资源要素配比,以县级公立医院建设为重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实现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2.统筹规划原则。按照资源配置标准,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通过统筹医疗资源总量、结构、布局,补短板、强弱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资源整体效能,增强重大疫情处置能力。
3.科学布局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任务,坚持“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原则,合理配置医疗机构数量,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单体控制、一院多区”,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同质化发展。
4.协同创新原则。积极发展县域健康服务共同体,发挥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加强医防融合、平急结合、医养结合,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融合共享,拓展社会办医空间,推动“非禁即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
5.中西医并重原则。遵循卫生健康工作的基本方针,中西并重,保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在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三)主要目标。
2023—2027年,持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全县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中国重庆石柱行动提供有力支撑。石柱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主要发展指标见表1。
表1石柱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主要发展指标
主要指标 |
2022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值 |
2027年 目标值 |
指标 性质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张) |
6.92 |
7.69 |
7.69 |
预期性 |
其中:公立医院编制床位数(张) |
3.62 |
4 |
4 |
预期性 |
公立中医类医院编制床位数(张) |
1.16 |
1.29 |
1.29 |
预期性 |
精神科床位数(张) |
0.26 |
0.5 |
0.6 |
预期性 |
康复床位数(张) |
0.14 |
0.22 |
0.30 |
预期性 |
重症床位数(张) |
0.05 |
0.06 |
0.07 |
预期性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5 |
3.6 |
3.6 |
约束性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74 |
0.80 |
0.80 |
约束性 |
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4.13 |
6.0 |
6.1 |
约束性 |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学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6.45 |
8.0 |
8.5 |
约束性 |
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82 |
1.87 |
1.88 |
约束性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5 |
4.7 |
4.7 |
约束性 |
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人) |
0.4 |
0.8 |
1.0 |
预期性 |
床人(卫生人员)比 |
1:1.39 |
1:1.60 |
1:1.62 |
预期性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50 |
100 |
100 |
预期性 |
县办综合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 |
600— 1000 |
600— 1000 |
约束性 |
四、医疗机构设置
医疗机构的设置以区域内群众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一)公立医院设置。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进修、实习方面)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医等任务。2023—2027年间,原则上不再新设置独立的县办公立医院,保留现有3所公立医院,分别是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市级公立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公立医院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化医养结合。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持续巩固三级医院创建成果,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加快硬件和内涵建设,力争到2027年底前,成功创建1家三级甲等医院。县中医院加快“智慧医院”建设,突出中医和民族医疗特色,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要将先进的康复治疗技术与绿色生态环境相结合,打造国内一流的康复圣地,为亚健康人群、疾病早期及恢复期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等开展疾病预防、保健、康复治疗、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
(二)公立专科医院。根据辖区医疗服务实际需求,合理设置专科医院,建立健全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特色突出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到2025年,新增1家精神卫生中心(精神专科医院),作为区域内精神卫生防治和心理健康服务技术管理机构,承担各类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依托精神卫生中心和县人民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相关事件发生时具体心理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围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和妇女保健提供临床诊疗服务。到2025年,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标准。县妇幼保健院是县妇幼健康服务技术指导中心,开展与妇幼健康相关的临床诊疗技术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健康工作业务指导、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公共卫生及其他社会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等职能任务。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在县城每个街道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万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3个,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可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2.乡镇卫生院。按照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其中甲级乡镇卫生院的比例不低于30%。将西沱镇中心卫生院、黄水镇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打造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3.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标准化的村卫生室。人口在2500人以上或服务半径较大的行政村可适当增设行政村卫生室分室,人口低于800人或服务半径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临近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五)社会办医。社会办医疗机构(简称社会办医)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社会办医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安宁疗护、血液净化等紧缺医疗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规划期内合理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诊断、血液透析、医疗消毒供应、健康体检等机构,鼓励发展护理院(中心、站)、康复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拓展社会办医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床位配置
(一)床位总量。到2027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控制在3152张以内。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类、专科类)170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60张,社会办医院380张,预留新增社会办医床位。
(二)结构分布。到2027年,全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控制在7.69张。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0.07张、康复床位0.45张、精神科床位0.6张。
(三)区域分布。根据近年来病床变动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和医疗需求变化,同时考虑各乡镇(街道)资源差异,对床位实行控制发展策略,严格控制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对存量医疗卫生资源进行优化调整,对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进行规划。
(四)单体规模。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我县不再设置公立医院数量。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六、人员配置
落实《石柱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石柱县“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2021—2025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才配置、培养、使用机制建设和模式创新,促进全县城乡和区域医疗人才科学合理分布。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6人,注册护士达到4.7人,床人(卫生人员)达到1:1.62。
(一)医院。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因承担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7年,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中医药从业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30%,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常住人口有2名及以上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中统筹使用。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人数按不低于行政村户籍人口的1‰配置,保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配置中医师。
七、技术配置
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重庆市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建设,到2027年,县级公立医院应当普遍具备开展重庆市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能力。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保障规划落实。强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县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医疗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健全投入机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人事薪酬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重点向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学科建设等方面倾斜,加快公共卫生、精神、康复等紧缺人才培养,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实施。
(二)落实功能定位,推进分级诊疗。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重点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规模,建立以病种结构、服务辐射范围、功能任务完成情况、人才培养等核心的公立医院床位调控机制,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县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分流慢性病患者,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三)严格医疗准入,加强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审批配置医疗机构,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医疗资源密集区域的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健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机构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医疗机构管理动态信息;建立医院评价和评审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准入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市场秩序。
(四)完善配套政策,引导社会办医。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推动高水平、连锁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加强监管,引导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附件:1.石柱县新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一览表
2.石柱县医疗机构编制床位规划一览表
附件1
石柱县新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一览表
镇街 |
政府举办医疗机构 |
社会办医 | |||||
综合医院 |
专科医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综合医院 |
专科医院 |
中医院 | |
南宾街道 |
|
1 |
|
|
|
|
|
万安街道 |
|
|
|
|
|
|
|
下路街道 |
|
|
|
|
|
|
|
西沱镇 |
|
|
|
|
|
|
|
黄水镇 |
|
|
|
|
|
|
|
悦崃镇 |
|
|
|
|
|
|
|
临溪镇 |
|
|
|
|
|
|
|
马武镇 |
|
|
|
|
|
|
|
沙子镇 |
|
|
|
|
|
|
|
王场镇 |
|
|
|
|
|
|
|
沿溪镇 |
|
|
|
|
|
|
|
龙沙镇 |
|
|
|
|
|
|
|
鱼池镇 |
|
|
|
|
|
|
|
大歇镇 |
|
|
|
|
|
|
|
三河镇 |
|
|
|
|
|
|
|
万朝镇 |
|
|
|
|
|
|
|
冷水镇 |
|
|
|
|
|
|
|
桥头镇 |
|
|
|
|
|
|
|
黄鹤镇 |
|
|
|
|
|
|
|
枫木镇 |
|
|
|
|
|
|
|
黎场乡 |
|
|
|
|
|
|
|
三星乡 |
|
|
|
|
|
|
|
六塘乡 |
|
|
|
|
|
|
|
三益乡 |
|
|
|
|
|
|
|
王家乡 |
|
|
|
|
|
|
|
河嘴乡 |
|
|
|
|
|
|
|
石家乡 |
|
|
|
|
|
|
|
中益乡 |
|
|
|
|
|
|
|
洗新乡 |
|
|
|
|
|
|
|
龙潭乡 |
|
|
|
|
|
|
|
新乐乡 |
|
|
|
|
|
|
|
金铃乡 |
|
|
|
|
|
|
|
金竹乡 |
|
|
|
|
|
|
|
附件2
石柱县医疗机构编制床位规划一览表
分 类 |
名称 |
类别 |
床位数(张) | |
2022年 |
2027年 | |||
公立医院 |
县人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800 |
800 |
县中医院 |
中医医院 |
450 |
500 | |
精神卫生中心 |
专科医院 |
— |
200 |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
按照市级规划设置 |
150 |
150 |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县妇幼保健院 |
— |
15 |
50 |
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45 |
45 | |
万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30 |
30 | |
下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0 |
70 | |
西沱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90 |
99 | |
黄水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60 |
99 | |
悦崃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0 |
50 | |
临溪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70 |
70 | |
马武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45 |
45 | |
沙子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30 |
30 | |
王场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30 |
30 | |
沿溪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25 |
25 | |
龙沙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25 |
25 | |
鱼池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0 |
10 | |
三河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35 |
35 | |
大歇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30 |
30 | |
桥头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30 |
30 | |
万朝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30 |
30 | |
冷水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0 |
10 | |
黄鹤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5 |
15 | |
枫木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0 |
10 | |
黎场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20 |
20 | |
三星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25 |
25 | |
六塘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 |
5 | |
三益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0 |
10 | |
王家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0 |
10 | |
河嘴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2 |
12 | |
石家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12 |
12 | |
中益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0 |
50 | |
洗新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8 |
8 | |
龙潭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 |
5 | |
新乐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 |
5 | |
金铃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 |
5 | |
金竹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5 |
5 | |
石柱黎民医院 |
综合医院 |
80 |
80 | |
石柱合协医院 |
综合医院 |
80 |
80 | |
石柱万寿医院 |
综合医院 |
50 |
50 | |
石柱德康中医肛肠医院 |
专科医院 |
40 |
40 | |
石柱民康医院 |
综合医院 |
— |
30 | |
石柱博爱精神病院 |
专科医院 |
100 |
100 | |
动态保留 |
— |
112 | ||
合计 |
2677 |
3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