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10.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一、服务机构

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服务项目

(一)开发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播放;

(二)以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社区、家庭等重点场所为切入点,探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的有效模式;

(三)开展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加强监测系统建设,为制订健康促进和烟草控制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五)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六)控烟宣传和人群干预。

四、服务流程

各医疗机构根据辖区常住居民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进医院、学校、社区、家庭等重点场所。

五、服务要求

按照石柱县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方案针对全人群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六、办理时限

全程提供服务。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服务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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