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防制管理规定
日期: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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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指南
一、 服务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二、 服务机构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 服务地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附2号(县卫健委406室)。
四、 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五、 服务项目和内容
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地,不断完善重点场所“四害”防制设施,辅以药物、物理方法灭杀等进行综合防制。掌握四害的种类、密度、分布情况、消长规律、鼠药适口性等基本情况,在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内外环境设立“四害”密度监测点,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坚持定期监测,分析上报,形成相对完善的病媒生物监测资料,为我县科学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提供科学依据。
六、 服务流程
前期调查→制定防制方案→实施防制→环境综合防制→防制效果检查→跟踪调查防制效果→完善防制方案。
七、 服务要求
相关场所负责单位落实专人负责,购置相关设备、防护设施及消杀药品,按照监测密度及场所不同环境落实相应安全有效消杀措施。
投诉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23-733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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