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223869463/2025-0001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卫健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08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085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吸纳会员、发展组织、指导区域内乡镇、学校、医院等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工作。

3负责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募捐工作,管理备灾、救灾款物,合理分配救灾物资。

4负责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5负责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对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进行宣传、动员、登记;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青少年活动,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

7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博爱助学博爱送万家博爱送医药等日常帮扶救助活动。

8负责对大病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级审核。

9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综合科、赈济救护部和组织外联部三个内设机构,与卫生健康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体化运行。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0.8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0.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0.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8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3万元,比2024年减少1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10.86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口径发生变化,公用经费变少;项目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和应急救护培训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0万元。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3.1万元,比2024年增加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比2024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计划增多,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胜玉   联系方式:023-7333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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