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0-00652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县卫生健康委-决算(2018)
[ 成文日期 ] 2020-03-31 [ 发布日期 ] 2020-03-31

县卫生健康委-决算(201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卫生、计生、中医药发展规划、地方标准。

 2.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负责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和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服务、技术、质量、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药品价格政策的落实。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负责组织遴选石柱县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目录,落实国家、市关于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相关政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提出县内药品生产的扶持建议。

 8.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负责制定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负责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机制;负责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建议。

 10.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区域管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

 11.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注重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

 12.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负责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督促开展医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3.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督促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和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

 16.负责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17.负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级主要有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发展规划科、财务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挂政策法规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科 、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医政药政管理科(挂中医科牌子)、计划生育指导科(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科牌子)、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内部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内含5个直属事业单位:应急救援中心、信息中心、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基本药物采购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8年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295.89万元,支出总计7295.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66.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全县健康医疗扶贫基金纳入本单位列收支。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29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66.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全县健康医疗扶贫基金纳入本单位列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5.8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29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66.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全县健康医疗扶贫基金纳入本单位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31.5万元,占12.77%;项目支出6364.39万元,占87.2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9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66.58%。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全县健康医疗扶贫基金纳入本单位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6.81万元,增长237.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扶贫医疗基金1961.19万元、万安卫生院迁建项目1039.03万元、公卫迁建项目1231.31万元、农村改厕资金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1万、死亡抚恤金34.44万、中医院能力服务提升配套费201.92万、纪检派驻组工作经费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年医保垫底资金、体检费71.78万元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9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66.65%。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全县健康医疗扶贫基金纳入本单位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6.81万元,增长237.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健康扶贫医疗基金1961.19万元、万安卫生院迁建项目1039.03万元、公卫迁建项目1231.31万元、农村改厕资金6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1万、死亡抚恤金34.44万、中医院能力服务提升配套费201.92万、纪检派驻组工作经费5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年医保垫底资金、体检费71.78万元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对纪检派驻经费进行预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0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选择功能科目分类时有差别。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7.95万元,占9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0.92万元,增长57.37%,主要原因是预算之后增加项目较多,例如健康扶贫医疗基金、万安迁建项目资金等。

(4)农林水支出379.19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15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新增健康扶贫医疗基金。

(5)住房保障支出39.71万元,占0.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导致公积金基数增加,进而公积金缴存费用变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91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各项人员待遇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0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96万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调整人员公用经费比例,导致费用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5万元,减少42.78%,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及范围,接待费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69万元,减少40.9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15.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本年县外出差较多,费用增长。

公务接待费6.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2万元,下降58.88%,主要原因是预算是参考去年费用,而去年费用记账科目出错。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6万元,下降61.64%,主要原因是去年将应纳入培训费、会议费的餐费计入了接待费(账务处理问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1301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也可具体说明支出事由及金额。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96万元,下降42.94%,主要原因是县财政统一调整人员公用经费比例,导致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爱卫办“健康主题公园”导视工程设计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81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8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促进了我县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使老百姓逐步树立了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二是通过健康体检发现了一些早期疾病特别是早期癌症,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三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起到了一定的控制和治疗作用,使患者切身感受到该项目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好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身心健康的重视;四是减少了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五是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自评得分为93.3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81万元,执行数为2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二是疾病防控系统建设逐步完善,三是促进了我县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使老百姓逐步树立了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四是通过健康体检发现了一些早期疾病特别是早期癌症,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五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起到了一定的控制和治疗作用,使患者切身感受到该项目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和好处,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身心健康的重视;六是减少了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七是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起到了促进作用。发现的问题:一是项目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县级、镇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评估指标不准确;二是村医年龄严重老化,难以胜任繁重的公卫工作,建议国家、市、县级卫计委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刚性的村医退出保障机制。目前,全县共有在岗村医328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32人。这批人员年龄老化,大多不会操作电脑,难以承担繁重的公卫工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得分

小计

扣分原因

新乐乡卫生院

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组织管理

(6.3分)

区县级(5分)

管理体系(1.6分)

1.6

5.428

管理落实:人员培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考试得0.405分。

管理落实(1.6分)

0.905

绩效评估(1.8分)

1.8

基层(1.3分)

管理落实(0.9分)

0.7225

管理落实:单位考试得0.34分。

管理落实:单位考试得0.305分

绩效评估(0.4分)

0.4

2

资金管理

(2.2分)

区县级(1.3 分)

补助资金落实(1.3   分)

1.3

2.2


基层(0.9分)

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到位情况(0.4分)

0.4



资金使用合规率(0.4分)

0.4

财务核算(0.1分)

0.1

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6.5分)

电子档案报送率(1.5分)

1.5

6.030

1、电子档案建档率:不真实档案1份(电话空号、错号)。2、复核符合率:区县年报数据82.30%,市级复核数据78.85%。

1、电子档案建档率:存在电话空号。2、电子档案合格率:个人基本信息表缺项。

电子档案建档率(1分)

0.6

电子档案合格率(2分)

1.95

电子健康档案更新使用率(1分)

1

复核符合率(1分)

0.98

3.2

健康教育(5分)

健康教育管理(0.4分)

0.4

5



健康教育活动(4.6分)

4.6

3.3

预防接种(9分)

接种率监测报告(1.6分)

1.28

8.490

1、接种率监测报告:接种率情况:脊灰、甲肝均未达标。2、抽查幼儿园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儿童补种完成率50%,未达标。3、接种行为管理:知情同意书准确率90%,未达标出生日期与系统不一致。


幼儿园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0.8分)

0.65

疫苗管理(2.4分)

2.4

接种行为管理(2.4分)

2.36

日常监管(1.8分)

1.8

3.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6分)

新生儿访视率(1.6分)

1.6

5.946

1、全程管理:不规范档案1份(新生儿访视表空项,6月龄儿童体检时间错误)。2、复核符合情况:上报新生儿访视率100%,核定新生儿访视率90%。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1.6分)

1.6

全程管理率(0.8分)

0.788

复核符合情况(0.8分)

0.758

日常监管(1.2分)

1.2

3.5

孕产妇健康管理(6分)

早孕检查率(1.6分)

1.6

5.938

1、产后访视:不规范访视1人。2、复核指标符合情况:上报产后访视率100%,核定产后访视率90%。


产后访视率 (1.6分)

1.58

孕产妇全程管理(0.8分)

0.8

复核指标符合情况(0.8分)

0.758

日常监管(1.2分)

1.2

3.6

老年人健康管理(6分)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4分)

2.26

5.360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不真实档案1份。2、老年人体检表合格:70%,未达标,不合格档案3份。3、复核情况(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机构数据75.4%、核实数据68%。

老年人体检表合格率:不合格档案1份。

老年人体检表合格率(1.6分)

1.14

复核情况(0.8分)

0.76

日常监管(1.2分)

1.2

3.7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6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1.6分)

1.6

6



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1.6分)

1.6

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0.8分)

0.8

复核情况(0.8分)

0.8

日常监管(1.2分)

1.2

3.8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6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1.6分)

1.52

5.920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1人电话错号。


35岁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1.6分)

1.6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0.8分)

0.8

复核情况(0.8分)

0.8

日常监管(1.2分)

1.2

3.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5分)

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2.4分)

2.4

4.820

1、检出患者规范管理率:60%,未达标;2、复核情况:项目单位年报规范管理率71.45%,市级复核规范管理率:60%。


复核情况(1.6分)

1.42

日常监管(1分)

1

3.1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5分)

可疑者推介转诊(0.3分)

0.3

4.830

肺结核患者管理质量情况:结案评估准确率70%,未达标,有3份没有及时评估,随访表有漏项、错项2项。

肺结核患者管理质量情况:随访表有漏项、错项6项。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0.9分)

0.9

肺结核患者管理质量情况(0.6分)

0.53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0.9分)

0.9

复核情况(1.3分)

1.3

日常监管(1分)

0.9

3.11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5分)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真实服务率(1分)

0.9

4.600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真实服务率:电话错号1份。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合格率不合格记录表1份(记录表缺项1份、逻辑错误4处)。3、数据复核:上报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75.4%,市级复核数据:68%。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合格率(1分)

0.75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1分)

1

数据复核(2分)

1.95

3.12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5分)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5分)

1.5

4.990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效果评价:应急处置预案及培训资料欠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效果评价:应急处置预案及培训资料欠规范。

传染病报告质量(1.2分)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效果评价(1.3分)

1.29

日常监管(1分)

1

3.13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5分)

工作基础及巡查巡访(2分)

2

5



信息报告(2分)

2

工作质量(1分)

1

3.14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5分)

免费药具存储和调拨(0.9分)——区县级

0.9

1


免费药具存储和调拨(0.1分)——基层

0.1



药管中心提供分值

——

4

项目效果(6分)

区县级(4.2分)

区县集中宣传(1.2分)

1.2

5.710


项目承担机构信息公开(0.5分)

0.5

项目十年评估(1.5分)

1.3

数据报送(1分)

1

基层(1.8分)

基层医务人员满意度(1分)

0.91

基层医务人员综合满意度:97.5%。

基层医务人员综合满意度:85%。

机构辖区宣传(0.8分)

0.8

5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5分)

签约任务完成率(0.5分)

0.5

2.100

签约服务居民知晓率:30%,未达标。

签约服务居民知晓率:90%,未达标。

签约服务居民知晓率(1分)

0.6

建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分)

1

6

健康素养(1分)

0.9

0.900



7

居民知晓率(5分)

3.05

3.050



合  计

93.312

(四)以部门为主题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

(五)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

(六)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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