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15
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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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0.15 |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主类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报告日期 | 立案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执行方式 | 执行结果 | 行政处罚机关 | 听证 | 处罚程序 | 社会信用代码 |
| 颜学清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41号 | 医疗卫生 | 医师颜学清未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社会举报的 | 石卫医罚〔2025〕3号 | 2025/10/14 | 2025/07/29 | 2025/10/13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普通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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