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3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31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专业类别主类 案件名称 处罚依据 案件来源 处罚文号或编号 报告日期 立案日期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结案日期 执行方式 执行结果 行政处罚机关 听证 处罚程序 社会信用代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星乡卫生院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星乡街上 崔俊 医疗卫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星乡卫生院使用本专业以外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有关部门移送的 石卫医罚〔2024〕9号 2024/12/17 2024/09/05 2024/12/05 2024/12/17 自觉履行 完全履行 医疗卫生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般程序 1250024074286026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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