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15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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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15 |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主类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报告日期 | 立案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执行方式 | 执行结果 | 行政处罚机关 | 听证 | 处罚程序 | 社会信用代码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追尚美容美发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建新街37号附5号 | 陈健康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追尚美容美发店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59号 | 2023/11/30 | 2023/10/19 | 2023/11/30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60TLKN9T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豪庭宾馆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镇银河社区银子洞路银湖丽景C栋9-7、9-8 | 刘成群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豪庭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64号 | 2023/12/13 | 2023/10/25 | 2023/12/13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YJ6NQ6Q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华商务宾馆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镇银河村银湖丽景C栋二层1-12门面 | 谭茜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鸿华商务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65号 | 2023/12/13 | 2023/10/25 | 2023/12/13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UKYXC38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碗溪理发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汇景龙湾) | 韩梅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碗溪理发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30061 | 2023/12/13 | 2023/12/13 | 2023/12/13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5YAXPA2U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聚鑫美发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万寿大道汇景龙湾 | 李兴多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聚鑫美发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30058 | 2023/12/13 | 2023/12/13 | 2023/12/13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5XHGH517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冉霞美发造型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城东路222号1幢1-8 | 冉霞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冉霞美发造型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剃剪,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30057 | 2023/12/13 | 2023/12/13 | 2023/12/13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简易程序 | 91500240MA5UDQAU48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纳维斯美容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货币巷1号2单元2-2 | 方小丹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纳维斯美容院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美容工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30055 | 2023/12/12 | 2023/12/12 | 2023/12/12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60AH4R5T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佐颜美容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步行街36号2-3 | 王婷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佐颜美容院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70号 | 2023/12/05 | 2023/10/27 | 2023/12/0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ABXWDY3L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美旺美容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城东路161号1-35 | 黄春艳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美旺美容院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47号 | 2023/10/17 | 2023/09/14 | 2023/10/17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XM2N16Q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景逸商务宾馆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南宾路29号 | 杨洪军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景逸商务宾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58号 | 2023/11/29 | 2023/10/18 | 2023/11/29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ULTAK4H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起点网吧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五一街18号2楼 | 马健峰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新起点网吧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公罚〔2023〕57号 | 2023/11/29 | 2023/10/18 | 2023/11/29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5U5ML71F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翠燕宾馆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三河街30号 | 刘育翠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翠燕宾馆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布草,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30047 | 2023/12/07 | 2023/12/07 | 2023/12/07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5UJ8YA7H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纤纤丝发烫染美发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河镇川都路298(21)号 | 杨小露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纤纤丝发烫染美发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30045 | 2023/12/07 | 2023/12/07 | 2023/12/07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C046WHX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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