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15
日期: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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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15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专业类别主类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报告日期 | 立案日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执行方式 | 执行结果 | 听证 | 处罚程序 | 社会信用代码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万寿大道8号 | 马涛 | 医疗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中医院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医罚〔2022〕20号 | 2022/11/18 | 2022/08/08 | 2022/11/07 | 2022/11/10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125002404529517633 |
石柱合协医院 | 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华宇花园旁) | 吴志兵 | 医疗卫生 | 石柱合协医院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戴载有执业信息标牌案 |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医罚〔2022〕21号 | 2022/11/03 | 2022/08/30 | 2022/10/26 | 2022/11/01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09120127XY |
石柱博爱精神病医院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宏达路8号 | 罗永莉 | 医疗卫生 | 石柱博爱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戴载有执业信息标牌案 |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医罚〔2022〕23号 | 2022/11/03 | 2022/09/26 | 2022/10/26 | 2022/11/01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5250000034591115XA |
石柱谭长珣口腔诊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南宾路18号 | 谭长珣 | 医疗卫生 | 石柱谭长珣口腔诊所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戴载有执业信息标牌案 |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医罚〔2022〕27号 | 2022/11/03 | 2022/10/11 | 2022/10/26 | 2022/11/02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TE500240742860341D |
石柱谭文政诊所 | 石柱县万安街道工人俱乐部南宾路53号附三号 | 谭文政 | 医疗卫生 | 石柱谭文政诊所石柱谭文政诊所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戴载有本单位名称、本人姓名、职务、职称等真实执业信息的标牌案 |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医罚〔2022〕26号 | 2022/11/03 | 2022/10/11 | 2022/10/26 | 2022/11/01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UN9FX9C |
石柱冉和平诊所 | 石柱县万安街道南宾路7号 | 冉和平 | 医疗卫生 | 石柱冉和平诊所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未佩戴载有执业信息标牌案 | 1、《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医罚〔2022〕22号 | 2022/11/03 | 2022/09/08 | 2022/10/26 | 2022/11/01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UA07G31 |
石柱李泽淑诊所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下街125号 | 李泽淑 | 传染病防治 | 石柱李泽淑诊所未按照类别将破碎玻璃安瓿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案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传罚〔2022〕27号 | 2022/11/12 | 2022/09/15 | 2022/11/10 | 2022/11/12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2500240MA5Y744YXC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小学校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街上 | 冉国伟 | 学校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河嘴乡小学校学校教室课桌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案 |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柱县卫生健康学罚〔2022〕9号 | 2022/11/03 | 2022/09/15 | 2022/10/31 | 2022/11/03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125002404529531013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黄水水厂) | 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七龙社区迎宾北路和尚大堡 | 周磊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黄水水厂)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 石卫水罚〔2022〕5号 | 2022/11/18 | 2022/08/12 | 2022/10/31 | 2022/11/1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60DGGD0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青杠坪水厂)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黄水社区青杠组青杠坪 | 周磊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青杠坪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案 | 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石卫水罚〔2022〕10号 | 2022/11/18 | 2022/08/15 | 2022/10/31 | 2022/11/1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60DGGD0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千野水厂)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鱼池镇大坪村外坝组 | 周磊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千野水厂)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1、《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 石卫水罚〔2022〕7号 | 2022/11/18 | 2022/08/12 | 2022/10/31 | 2022/11/1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60DGGD0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水厂) | 重庆市石柱县冷水镇八龙村青步坪 | 周磊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冷水水厂)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1、《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1、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 石卫水罚〔2022〕6号 | 2022/11/18 | 2022/08/12 | 2022/10/31 | 2022/11/1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60DGGD0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鱼池水厂) | 重庆市石柱县鱼池镇水田村龙洞河 | 周磊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鱼池水厂)在水厂出水管采集的出厂水二氧化氯、浑浊度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 石卫水罚〔2022〕8号 | 2022/11/18 | 2022/08/12 | 2022/10/31 | 2022/11/1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60DGGD0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水厂)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石龙村石龙组狮子堡 | 周磊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源通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石家水厂)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1、《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卫生机构监测报告的 | 石卫水罚〔2022〕9号 | 2022/11/18 | 2022/08/12 | 2022/10/31 | 2022/11/1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否 | 一般程序 | 91500240MA60DGGD06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胜英美发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红岩居委老街77号 | 罗胜英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胜英美发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剃剪,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20022 | 2022/11/08 | 2022/11/08 | 2022/11/0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简易程序 | TE500240600036734S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剪吧 | 重庆市石柱县三河镇三店社区永和路25号 | 马世超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剪吧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20021 | 2022/11/08 | 2022/11/08 | 2022/11/0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60QX6F0F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倍乐母婴用品店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下路街道红岩社区八一小区建镇街10号 | 任江妮 | 公共场所卫生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倍乐母婴用品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洁案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在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 20220023 | 2022/11/08 | 2022/11/08 | 2022/11/08 | 自觉履行 | 完全履行 | 简易程序 | 92500240MA5UKBTA9E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1.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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