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223869463/2021-00106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卫健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县卫生健康委-石柱县2020年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县卫生健康委-石柱县2020年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20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1 卫生健康 部门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14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财综〔2007〕138号,渝价〔2018〕174号 20元/剂次
2
鉴定费


3 卫生健康 部门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价〔2003〕93号 市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4000元/每案例
区县(自治县)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2500元/每案例
4 卫生健康 部门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价〔2007〕690号 3500元/例
5 卫生健康 部门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5000元/例
6 卫生健康 部门 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重庆市卫生与计划生育条例》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附件1附录-考试考务费



附件1附录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含中药师) 财税〔2015〕69号,财税〔2020〕37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发改价格〔2015〕2677号,渝价函〔2006〕344号 1.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2.考试费每人每科8元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6〕111号,渝价〔2017〕60号 副高级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每人次60元
初级和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6〕64号 每人每科61元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医师资格考试(会同中医局) 财税〔2016〕105号,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综〔2011〕94号,渝价〔2017〕59号 1.综合笔试费:64元/人·科
2.临床专业、公卫专业、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249元/人·次;口腔专业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269元/人·次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卫生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6〕128号 考务费:每人次9元
考试费:知识鉴定费35~50元/人·次,操作技能鉴定费140~34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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