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3223869463/2022-00025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卫健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宣传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石柱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310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宣传方案


20218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于20223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我县《医师法》宣传工作,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目的

以《医师法》实施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医师法》宣传,普及《医师法》有关知识,宣传、报道我县医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和典型事例,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动形成全县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时间

即日起至2022 9月。

三、宣传形式

主题活动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媒体集中采访、专题专栏展示、新媒体宣传等。

四、具体安排

(一)举办《医师法》实施主题宣传活动

3 15 日前,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举办《医师法》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医师法》有关内容和政策知识。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载体和媒体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医师法》宣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了解《医师法》的主要内容和政策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医重卫的浓厚氛围。(监督执法和行政许可科牵头,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合)

(二)举办《医师法》专题培训宣传活动

331日前,县卫生健康委将举办《医师法》线上培训宣贯会,重点培训《医师法》确定的医师法定职责、义务以及全面加强医师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各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个体诊所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届时到场参会。会后各医疗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医师法》学习教育培训,使医师和医务工作者全面了解和深刻把握《医师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要求,知晓明晰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医疗卫生管理科牵头,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合)

(三)加强《医师法》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819日医师节前,结合《医师法》核心内容,制作视频和平面媒体公益广告,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电视台、网站、电梯、公交、微信、抖音等平台开展广泛宣传。要积极协调县融媒体中心深入医疗机构开展集中采访,制作《医师法》宣传专题节目,宣传报道医师坚守工作岗位以及在参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应急救援、健康扶贫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各医疗机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作《医师法》宣传片,邀请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展示医师“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先进典型事迹。(宣教科牵头,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合)

(四)加强《医师法》行业引导和执法保障

930日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执行有力的医师执业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医师队伍建设、管理和保障,切实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执法支队要加大《医师法》贯彻实施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在执法检查、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积极宣传贯彻《医师法》,严厉打击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未按照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推动医师队伍规范化、法制化健康发展。(执法支队牵头,各医疗卫生机构配合)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师法》宣传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健康中国建设,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刻认识《医师法》宣传的重要意义,积极策划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加强经费保障,采取有效措施,为《医师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深入宣传报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广泛发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宣传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医师法》的宣传力度,要深入挖掘、传递医师在工作岗位中“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力量,形成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挖掘塑造、宣传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报道和推送力度。各牵头科室、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适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给县卫生健康委,并于9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和行政许可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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