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夏季统一灭蚊的通知(正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病媒生物防制监测报告6月份数据显示,我县登革热媒介伊蚊密度超过登革热应急控制阈值。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的危害,预防和控制我县登革热的发生,我县决定开展夏季统一灭蚊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和发动群众社会单位,采取环境治理、化学、物理等综合防治,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全县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4日前):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宣传发动。
(二)灭后监测(8月11日后):一是县疾控中心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区以街道为单位,乡镇按照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各随机各抽取1个点位开展灭后密度调查,并为各乡镇密度调查提供技术指导,全面掌握灭后蚊密度,为灭蚊活动提供依据。
(三)药品供应(8月3—4日):为确保用药安全和杀灭效果,全县灭蚊由县爱卫办集中采购,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8月3—4日到县爱卫办统一领取(县卫生健康委1楼)。
(四)综合防制(8月5日至8月11日):
1.孳生地治理: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网格帮联单位要充分组织社会各界力量,通过环境整治,消除蚊虫的孳生地。全面铲除辖区内杂草地,消灭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理废旧轮胎、花盆等各类积水容器;疏通下水道,保持阴阳沟畅通;用泥土、石头、水泥等填塞水坑、洼地、废弃的池塘、沟渠、防止蚊虫孳生。控制蚊虫重要孽生源头。
2.完善防护设施。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组织专人对责任范围内完善防蚊纱窗、蚊帐、风幕机、自吸式防虫胶帘等,或安装光触媒诱蚊灯、灭蚊灯、灭蚊磁等进行物理陷捕。
3.药物杀灭:8月5日至8月11日为全县统一灭蚊投药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做好孳生地治理,环境整治的同时按照要求同步开展药物杀灭(药物分配详见附件1),药物使用方法详见药品说明书;县级各部门(单位)进行室内灭蚊可到正规商场购买使用蚊香或电热灭蚊片(液)、杀虫气雾剂等;县城范围内公共外环境药物灭蚊由重庆市清道夫环保有限公司负责。
(五)自查总结阶段(8月11日后):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及时报送县爱卫办。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预防和控制四害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本辖区三无小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区域内灭蚊动员、宣传、培训、投药、综合防制工作;县级新闻媒体在灭蚊活动期间开展灭蚊知识宣传和专题报道(附件2),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城区内餐饮店、熟食摊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灭蚊防制工作;县商务委负责城区内大型超市等重点行业灭蚊工作;县住建委负责下属建筑工地、物管小区等重点区域灭蚊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下属单位、公厕、垃圾箱桶周围、垃圾处理厂等区域灭蚊工作;县教委负责城区各学校灭蚊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他县级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完成好管辖区域内灭蚊工作;县级各部门(单位)、网格帮联单位负责单位辖区内及网格范围内宣传发动、孳生地调查治理等灭蚊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安全。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位)要严格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标准,灭蚊期间,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人畜安全。在喷洒灭蚊药剂时严格准守杀虫剂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雾液,不要让药液沾染皮肤和眼晴;不要向有食物的地方喷洒,不可污染水源,空瓶勿作他用,皮肤或眼晴接触药剂,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食请立即就医。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蚊虫孳生地的治理、防蚊设施、药物杀灭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县爱卫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针对防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灭蚊效果达不达标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按照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四)及时自查总结,规范资料报送。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在活动开展期间,注意收集整理本单位、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资料,将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于8月16日前将本辖区开展活动)、简报、图片、总结等电子资料报送至县爱卫办(QQ邮箱:295524280@qq.com)。
附件: 1. 石柱县2023年夏季统一灭蚊活动药品分配表
(街镇)
2. 灭蚊技术方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附件:1
石柱县2023年夏季统一灭蚊活动药品分配表(街镇)
序号 |
乡镇 |
灭成蚊药剂(10%氟氯氰菊酯水乳剂)(瓶) |
灭幼蚊药剂(倍硫磷)(包) |
备注 |
1 |
南宾街道办 |
50 |
50 |
|
2 |
万安街道办 |
50 |
50 |
|
3 |
下路街道办 |
50 |
50 |
|
4 |
西沱镇 |
30 |
30 |
|
5 |
黄水镇 |
25 |
25 |
|
6 |
悦崃镇 |
20 |
20 |
|
7 |
临溪镇 |
20 |
20 |
|
8 |
马武镇 |
20 |
20 |
|
9 |
沙子镇 |
20 |
20 |
|
10 |
王场镇 |
20 |
20 |
|
11 |
沿溪镇 |
20 |
20 |
|
12 |
龙沙镇 |
20 |
20 |
|
13 |
鱼池镇 |
20 |
20 |
|
14 |
大歇镇 |
20 |
20 |
|
15 |
三河镇 |
20 |
20 |
|
16 |
万朝镇 |
20 |
20 |
|
17 |
桥头镇 |
20 |
20 |
|
18 |
黄鹤镇 |
15 |
15 |
|
19 |
冷水镇 |
15 |
15 |
|
20 |
黎场乡 |
15 |
15 |
|
21 |
三星乡 |
15 |
15 |
|
22 |
六塘乡 |
15 |
15 |
|
23 |
三益乡 |
15 |
15 |
|
24 |
王家乡 |
15 |
15 |
|
25 |
河嘴乡 |
15 |
15 |
|
26 |
石家乡 |
15 |
15 |
|
27 |
枫木乡 |
15 |
15 |
|
28 |
中益乡 |
20 |
20 |
|
29 |
洗新乡 |
15 |
15 |
|
30 |
龙潭乡 |
15 |
15 |
|
31 |
新乐乡 |
15 |
15 |
|
32 |
金铃乡 |
15 |
15 |
|
33 |
金竹乡 |
5 |
5 |
|
合计 |
680 |
680 |
|
附件:2
灭蚊防蚊技术方案
为保证2023年夏季灭蚊行动科学、安全、环保、有效地开展,有效控制蚊虫密度,预防蚊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群众健康,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防制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县性灭蚊行动,切实降低蚊虫密度水平,我县蚊虫密度控制至少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
二、防制原则
遵循治本清源、安全环保的原则,以孳生地治理为根本措施,辅以物理、生物防制手段,必要时采取化学防制方法,科学有效的开展对蚊虫的控制。
三、喷洒、投药时间:全县集中统一投药时间为2023年8月5日—11日。
四、防制方法
(一)蚊虫孳生地治理
1.翻盆倒罐,清除闲置无用积水。清除废弃的容器,暂时闲置未用的容器(花瓶、花盆、水桶、水缸等)应当逐一翻转倒放,避免积水孳生蚊虫。
2.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搞好环境卫生,清除绿化带和各类卫生死角,尤其是塑料薄膜、一次性塑料容器、易拉罐、矿泉水瓶、方便面碗等易积水容器。
3.管好饮用水或功能性容器积水,如储水缸、储水池、泡菜坛、花盆托盘、空调托盘等积水。饮用水容器或功能性容器积水要求严密加盖,每5—7天换水1次。
4.种养水生植物的花瓶,每5—7天换水1次,冲洗植物根部,彻底洗刷容器内壁。
5.治理轮胎。轮胎要求整齐叠放存放室内或避雨的场所,如要堆放室外,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或在轮胎上打孔,不积雨水。
6.树洞竹筒的治理。公园、学校、园林景点的树洞、竹筒要用灰沙堵塞,或对留根的竹筒,采用“十”字砍刀法,使其有裂缝不再积水。
7. 用泥土、石头、水泥等填塞水坑、洼地、废弃的池塘、沟渠、防止蚊虫孳生。
8.各单位定期检查清除电信、电力、燃气、自来水管道和雨水、污水井内积水,如遇无法清除时,每月应施放一次灭蚊幼杀虫剂,常用灭蚊幼杀虫剂及使用见表1。
9.各类无法清理的水坑、水井及大中型水体,能放养鱼类的可采用养鱼防蚊,不能放养鱼类的可投放杀蚊幼剂进行处理。
(二)化学防制
1.使用药物:
成蚊:大功达(10%高效氯氰菊酯);幼蚊水体:杀虫颗粒剂(5%倍硫磷)。
2.使用方法:
大功达(10%高效氯氰菊酯):滞留喷洒。按推荐用量稀释并混匀后,傍晚蚊蝇活动频繁时喷药,全面均匀地喷洒于墙面、地面、门窗、屋顶等害虫易停留的表面,喷液量以物体表面湿而不流为宜。对于吸收性强及过于干燥的表面或害虫高抗地区,建议提高使用浓度或增加喷液量,一周内至少两次。
杀虫颗粒剂(5%倍硫磷):在无法清除的水体,每平方米投放颗粒剂30克,。
五、效果评价
根据灭前灭后蚊虫密度下降率和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蚊虫GB/T 27771-2011》来评价本次灭蚊虫活动的效果。密度下降率的评价界点为70%,当密度下降率<70%时,说明处理效果不明显,需调整使用的杀虫剂类型再次处理。
密度下降率=(灭前密度—灭后密度)/灭前密度*100%
蚊虫控制C级标准:小型积水路径指数≤ 0. 8;大中型水体采样勺指数≤ 5%,平均每阳性勺幼虫或蛹数<8只;外环境蚊虫停落指数≤ 1.5。
若当地有蚊媒病发生时,按照蚊媒病防控的要求开展灭蚊活动。
六、家庭、单位防蚊灭蚊注意事项
(一)注意家庭室内、房前屋后、院落中蚊幼孳生环境的处理,清除家庭蚊虫孳生地(参见蚊虫孳生地及幼虫防制)。
(二)房间推荐安装纱门、纱窗,可用滞留喷洒的杀虫剂涂抹纱窗,效果更好;休息、睡觉时建议使用蚊帐;外出户外活动时,建议着浅色长袖长裤,同时可使用蚊虫驱避剂。
(三)家庭、单位室内防蚊灭蚊还可到正规商场购买使用蚊香或电热灭蚊片(液)、杀虫气雾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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