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新规将从6月1日起施行

     5月27日,我县召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政策培训会。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新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

     新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实现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病种、标准、服务统一规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将采用统一的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诊断标准、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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