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第五届书法临帖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全面展示我县书法作者对书法经典碑帖的学习和研究成果,鼓励广大书法作者植根传统,尊崇经典,努力推出精品力作,推动我县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中共石柱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委、县文联、县文化馆、县书法家协会拟于2022年春节期间举办“石柱县第五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实施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石柱县第五届书法临帖作品展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石柱县书法家协会依据协会章程,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未成年组:石柱县内在读在籍中小学生均可自由投稿。
成年组:年满18周岁具有石柱县户籍或在石柱县工作、生活3年及以上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 临摹作品一件。本次展览不收篆刻作品。
(2) 内容:临摹作品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投稿时附上所临碑帖复印件及作品释文。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3) 规格:竖式,书体不限。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以内(180×97CM),最小不低于四尺对开(138×34CM)。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收装裱件。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一件作品,一次投稿,不接收第二次投稿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物力,本次展览不予退稿。
5.填写信息
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不使用流行的仿古底色印刷宣纸。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四、评审
1.由石柱县书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阳光公正评审。
2.石柱县第五届书法临帖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2年1月上旬举行。
3. 本次展览严禁代笔。凡经举报查实有代笔行为的取消获奖入展资格,直至取消县书协会员资格。本次展览将对入展、获奖作者进行随机现场抽查。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或使用仿古印刷纸,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展览
展览初定于2022年春节期间在县城休闲广场举行,届时将展出共80件左右的入展获奖作品。
六、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评出获奖作者20名(其中未成年组10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300元。
2.本次展览评出入展作者60名左右(含获奖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及纪念品一份。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县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12月30日结束。
八、收稿地址
石柱县民族文化中心(文化馆)306室
联系人:罗方华
手机:13896442599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石柱县书法家协会。
石柱县书法家协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