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7134X/2026-000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文化旅游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6-02-24 [ 发布日期 ] 2026-02-24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和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训练工作,指导乡镇体育工作;负责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负责指导体育宣传,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负责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使用;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4个,依次为: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体育产业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1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693.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329.3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7.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82.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010.5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93.05万元;支出比2025年减少329.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2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282.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46万元,比2025年减少4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体育运动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减少16.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减少1人;项目支出107.4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体育场馆开展赛事活动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少3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活动经费。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93.05万元,主要用于渝超、渝BA、全市公开水域游泳赛、元旦健身跑等群众体育活动,“三河杯”女子足球赛等竞技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器材购置、农体工程更新、国球进社区重点工作,比2025年减28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体育彩票销量较2024年下降,获得体彩公益金减少,政府性基金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暂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接待工作、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车、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采购公务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4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黄侠   联系方式:023-7333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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