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7134X/2025-0000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文化旅游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市级和县级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
  2. 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参与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3. 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
  4. 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5. 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
  6. 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7. 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8. 监督指导乡镇(街道)、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和西沱古镇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 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等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平台建设。承担“扫黄打非”办公室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

  1. 执法一大队。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网络文化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权限协调相关部门查处违反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
  2. 执法二大队。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联合执法。
  3. 执法三大队。承担旅游、体育经营者经营行为及旅游、体育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法、联合执法。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3.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18.62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3.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3.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4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62万元,比2024年减少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3.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名职工,调进1名职工。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64万元,比2024年减少8.6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按实有人数预算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2025年无项目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秦   联系方式:023-815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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