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黄水镇、鱼池镇、冷水镇、枫木镇行政区域内的涉旅牵头工作。具体承担旅游行业管理、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宣传营销等工作。重点负责黄水民俗生态旅游度假区、千野草场景区、冷水特色康养小镇的开发建设、管理营销等;承担巾帼土司城的招商引资、开发建设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下设黄水康养旅游发展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非遗文创中心)、黄水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编制共计27名,其中黄水旅管会机关行政编制9名,内设综合科、规划建设科(审批服务科)、市场管理科(投资促进营销科)、安全应急科4个机构;黄水康旅中心事业编制14名,内设产业研究科、普查统计科、开发利用科3个机构;黄水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事业编制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56.2456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24562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7.045324 万元,主要是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07.045324 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56.24562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68.10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7.53382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834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76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7.04532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7.045324 万元。
项 目 |
2021年预算数 |
绩效目标 | |||||
小计 |
其中:三公费经费情况 |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费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公车购置费 | ||||
合 计 |
556.245628 |
1.9998 |
1.8247 |
8.9995 |
0 |
———— | |
基本支出小计 |
556.245628 |
1.9998 |
1.8247 |
8.9995 |
0 |
———— | |
1.人员支出 |
431.372128 |
0 |
0 |
0 |
0 |
———— | |
2.公用经费 |
124.8735 |
1.9998 |
1.8247 |
8.9995 |
0 |
———— |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0 |
0 |
0 |
0 |
0 |
———— | |
项目支出小计 |
0 |
0 |
0 |
0 |
0 |
———— | |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2456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245628万元,比2020年增加107.045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45628万元,比2020年增加107.0453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2.824 万元,比2020年减少0.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8247万元,比2020年减少0.17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1.9998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严控接待标准、规格;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995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4.8735万元,比上年增加52.2699万元,主要原因为预算结构优化、其他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联系人:谭娟联系方式:023-7333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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