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和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训练工作,指导乡镇体育工作;负责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管理;负责指导体育宣传,发展体育教育,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规划;负责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使用;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组织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有机构数1家,即:事业机构1个,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1人,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体育产业科等4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23.16万元,支出总计1223.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减少220.09万元、减少15.25%,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安排支出减少;其他收支较上年增减幅度无明显变化。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09万元,增长15.25%,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安排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3.1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09万元,减少15.25%,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增加目标绩效考核、正常调资晋级等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5.08万元,占9.41%;项目支出1108.09万元,占90.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较2019年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23.16万元,支出总计1223.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09万元、减少15.25%,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支出减少;在职人员增加目标绩效考核、正常调资晋级等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13万元,增加6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体育彩票销量较好,增幅较大;在职人员增加目标绩效考核、正常调资晋级等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6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13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体育彩票销量较好,增幅较大;在职人员增加目标绩效考核、正常调资晋级等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6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8.85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7.66万元,增加49.14%,主要原因是完成对上年体育场地建设部分项目未能实现支付的已完成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4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上涨1.5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4)卫生健康支出10.8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5)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占0.74%,较年初预算增长0.95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上调。
(6)其他支出667.26万元,占54.56%,较年初预算减少1725.09万元,减少38.68%,主要原因是体育彩票销售机构运行费用、体育彩票资助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建设费用等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1万元,减少7.07%,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增长、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标等导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考核、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体育场馆活动工作次数减少、办公成本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年末均无结转结余。本年收入66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22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场地建设、体育活动费用减少438.2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减少1.0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新购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鱼池足球主题运动公园招商引资、扶贫下乡、体育产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减少22.2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减少1.37%,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了支出。
公务接待费2.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举办各项活动嘉宾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减少0.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单次接待费支出数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未发生车辆购置费,车均维护费3.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0.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5.5万元,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采购货物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体育建设器材,采购全国铁人三项赛、“千野之夏”马拉松赛事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77万元。本部门对体育场馆、社区健身点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效果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带动了我县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推动了“动养”事业发展;社区健身点项目给社区群众健身带去了便利,赢得了社区群众好评,同时各社区健身点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社区健身站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了2个社区健身站点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1万元,执行数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给社区群众健身带去了便利,二是赢得了社区群众好评,同时各社区健身点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极大的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
2020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社区健身站点 |
联系人 |
何敏 023-73332601 | |||
主管部门 |
石柱县文化旅游委 |
预算单位 |
石柱县体育运动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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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年度总金额 |
81 |
81 |
83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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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
81 |
81 |
83 |
/ | ||
补助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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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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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个社区健身站点 |
完成建设2个社区健身站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社区健身站点 |
个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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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如有)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2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