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行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24年5月-1)
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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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勤煊印刷厂 | 马勤煊 | (渝县石)文综罚字 〔2024〕F-000004号 | 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1.警告;2.没收《南宾小学校五年级语文复习资料》36份;3.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2024.5.20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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