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987134X/2026-00005 [ 主题分类 ] 文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文化旅游委 [ 发文字号 ] 石文旅发〔2026〕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白岩寨遗址等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白岩寨遗址等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现将白岩寨遗址、汉墓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严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

一、白岩寨遗址

保护范围:西北至文物本体西北侧边沿线外扩5米,东北至文物本体东北侧边沿线外扩5米,西南至文物本体西南侧边沿线外扩约5米,东南至文物本体东南侧边沿线外扩约0.7米—3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至保护范围边界外扩2.5米—4米至村道北侧边缘,西北同保护范围一致,东北、西南均至保护范围边界外扩10米。

二、汉墓(中间包墓群)

保护范围:东至文物本体东侧边沿线外扩5米,南至文物本体南侧边沿线外扩5米,西至文物本体西侧边沿线外扩5米,北至文物本体北侧边沿线外扩5米。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均至保护范围边界外扩9米。

特此通知

附件:白岩寨遗址及汉墓(中间包墓群)两线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2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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