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重庆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按照《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重庆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渝文旅发〔2024〕132号)工作要求,拟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及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石柱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传承人积极组织申报、撰写申报书(见附件),于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前将电子件通过党政网发县文化旅游委管理员邮箱,纸质件报送县文化旅游委502办公室(石柱县玉带北街3号)。
(二)全县向市上拟推荐申报名录总数不多于6项。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认真遴选申报项目,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申报书。县文化旅游委将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推荐项目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县文化旅游委开展的后续申报系列工作。
(三)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将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81500550、15025763527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