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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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
公告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柱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三定”规定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如下:
1.将旅游发展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做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住宿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旅游经营者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负责推动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4.指导督促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文化娱乐场所污染纠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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